【国家机关保密小知识】
2017-08-27
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案例:2008年10月,某涉密单位工作人员邓某违规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被境外情报机构利用“木马”窃密程序,盗取数十份涉密文件。邓某因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案例1:2OO8年,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连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存有多份日记,内容涉及大量国家秘密。经查,计算机使用人华某将每天的日常工作和生活都记录在个人日记中,包括其工作中涉及的大量国家秘密。由于违规记录了大量涉密内容,造成泄密,华某受到了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
案例2:某县委办公室一副主任将一份密码电报违规复印了6份给有关乡、镇、场、银行,银行某工作人员又将此电报复印了1份给其与电报内容有关的农村亲戚,该农民后拿着密码电报到省政府上访。省政府马上责令保密部门开展调查,此办公室副主任被免职。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案例:2008年3月,某涉密单位负责人阳某违规在家中连接互联网的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导致国家秘密泄露。阳某因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案例:2010年3月,某地机场工作人员王某,在与他人互联网聊天时出于对外吹嘘的目的,通过QQ向网友泄露了有关部队在该机场的集结、调动情况,被我有关部门截获。经鉴定,有关情况属机密级国家秘密。王某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