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云南省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和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助残先进集体”;楚雄州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郭玉春授予“云南省助残先进个人”;楚雄州特殊教育学校和楚雄姚安县虹鑫工贸有限公司授予“残疾人之家”称号。
全州广大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审稿:李琼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