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日期:2022-09-27来源:宣教科作者:起红丽点击:8474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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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001000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职责主要是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及竞赛、盲人按摩行业管理、残疾人假肢及矫形器装配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继续做好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以文件形式向365家州级各单位发出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通知,按照审核要求指派专人负责审核,鼓励用人单位按比例或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2021年度完成州级年审75家,安置残疾人199.07人。

2.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
    继续实施“助残就业,同奔小康”百企千人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创建1家省级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楚雄市兴蕴枇杷种植专业合作社;2个省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双柏县荣盛种植基地、云南海润丝绸有限公司;扶持30户省级残疾人创业示范户:南华县10户、姚安县10户、武定县10户。投入资金50万元,帮扶安置残疾人50人,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3.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做好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确保59名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就业帮扶,发放就业促进资金5.9万元。

4.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工作

促进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对135名省级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示范带头人给予一次性补贴,发放补贴资金9万元。

5.残疾人就业援助月、助残日、专场招聘会

广泛开展就业服务活动,以就业援助月活动为抓手,提供就业岗位50多个,推荐有就业需求的45名残疾人实现就业。  

6.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推广使用

结合楚雄州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的推广使用和残疾人就业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全州十县市全部推广使用系统。

7.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汽车美容培训:2021年3月30日至4月9日,楚雄州残疾人汽车美容培训班在楚雄市开班,培训时间为期10天,15名残疾人学员参加培训。通过汽车装饰与美容学习,使学员掌握汽车装饰与美容基本工艺,掌握汽车装饰与美容的方法,熟悉汽车防盗、车漆护理、贴膜的理论知识。

8.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工作

(1)实施楚雄州残疾妇女“百名绣女培养计划”,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帮助优秀残疾人妇女(30名)实现居家就业创业,安排补助资金30万元。重点选取非遗传承彝族刺绣为培训项目,在保护传承非遗的同时,通过培训培养让优秀残疾人彝绣技能人才成为非遗传承人,根据省就业中心的要求安排,认真完成省级培训项目“楚雄州残疾妇女彝族刺绣非遗传承人提升培训”,培训残疾人3名,安排培训资金9.73万元。

(2)沪滇合作:50人;省级资金50人(南华县、姚安县)。

(3)创建楚雄州首家非遗传承培训基地。按照省残联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情况推荐云南彝绣天地服饰有限公司,创建“云南省非遗传承培训基地”。严格遵守培训基地的管理要求,力争培训更多的优秀残疾人绣女,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实现脱贫致富。

9.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实名制系统及残疾人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上报、维护和分析应用工作,根据省中心2021年工作要求,全州十县市认真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实名制系统及残疾人培训信息系统的数据填报工作,数据真实,全面完成省中心下达的指标任务数。

10.举办医疗按摩人员省级继续教育暨盲人按摩师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时间9天(6月22日至30日),培训学员40人。

11.认真开展后续教育及人才培养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符合资格的4名保健按摩师,参加全国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考试,真正做到了公平选拔,应考尽考。

12.盲人按摩店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的要求,认真做好盲人按摩店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工作,2021年全州共有8家盲人按摩店被建设成星级盲人按摩示范店;帮助创建盲人医疗按摩诊所5家;开通医保结算4家。

13.假肢装配及辅助器具供应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残联“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指示,继续做好辅助器具流动车项目工作,使我州广大辅助器具需求者就近就便得到辅具安装,深入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开展假肢安装,完成假肢安装24例。

14.全省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竞赛。

积极组队参加2021年全省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竞赛,通过精心准备和选手的努力拼搏,个人项目: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第三名,获得了大赛组委会颁发的道德风尚奖组织奖。

15.2021年第十五届中国昆明国际石博览会暨第十五届民族民间工艺品博览会

根据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文件要求,精心安排,认真组织云南彝绣天地服饰有限公司、南华七彩彝绣加工厂、楚雄卡莎莎刺绣艺术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参展,推荐南华县残疾人张华芝刺绣作品《往事如意》参加比赛,被评为云南省工艺美术第十五届“工美杯”银奖,展示了残疾人手工刺绣的精湛技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综合股、业务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68.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收入合计与上年对比减少51.04万元,减少76.7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0%;二是项目预算经费下达减少,省残疾人就业中心补助资金也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6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3万元,占总支出的79.56%;项目支出34.49万元,占总支出的20.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支出合计与上年对比减少51.05万元,减少76.7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0%;二是项目预算经费下达减少,省残疾人就业中心补助资金也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2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0%。

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0.59万元,减少9.96%,减少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压缩10%,我单位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34.49万元,分别为:残疾人就业服务及就业创业补助经费12.66万元;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经费2万元;残疾人技能培训经费14.58万元;假肢制作经费5.25万元。项目收支占总收支的20.45%。

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50.46万元,减少40.60%,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预算经费下达减少,省残疾人就业中心补助资金也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34.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79.58%。项目支出34.49万元,其中:残疾人就业服务及就业创业补助经费12.66万元;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经费2万元;残疾人技能培训经费14.58万元;假肢制作经费5.25万元,项目收支占总支出的20.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8.04万元,减少77.8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0%;二是项目预算经费下达减少,省残疾人就业中心补助资金也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7万元;残疾人康复支出5.25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132.6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农林水(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88.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69.33%。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10万元,增长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7万元,增长7.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6.06%。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控制接待费用支出。二是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修理次数增加,导致了“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万元,占70.68%;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占29.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626.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1万元,固定资产624.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26.10

1.31

624.79

619.09 

 

 

5.7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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