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 雄 彝 族 自 治 州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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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计划纲要的各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坚持做好康复工作,帮助残疾人改善功能、提高能力

  绝大多数残疾人通过康复都可以恢复或补偿功能,提高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康复是残 疾人工作的永恒主题,必须常抓不懈。"十五"期间,继续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510万 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的训练服务体系,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 务;加强预防残疾的宣传教育,强化预防措施,减少残疾发生;加强康复人才的培养,重视 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落实各项康复经费,确保任务完成。

  1.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年手术量达到40万例以上;加强县级医院眼病治疗能力,就 地 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组派医疗队为边远农村、少数民族地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 术。

  2.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组织助视器的研制、开发和供应,形成医院眼科、盲校低视力班 、定点眼镜店和患者家庭相互配合的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为10万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

  3.巩固、完善聋儿康复网络,对8万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办好家长学校,开展社区家 庭聋儿康复;创办北京听力语言康复技术学院,将聋儿康复师资培训纳入国家教育规划;加强聋儿语训教 学方法研究,提高语训质量,使25 %的受训聋儿进入普通幼儿园和普通小学;推广使用质优价廉的助听器,免费或优惠向接受 语训的贫困聋儿提供。

  4.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加强政府为主导、有 关部门协作 、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组织管理体系,在4亿人口的地区,对240万重 性精神病患者进行防治康复,达到检出率6‰、监护率90%、显好率60%、社会参与率50%, 肇事率降到05%以下,减少精神残疾发生;为精神病康复者创造就业机会,回归社 会正常生活。

  5.为现有12万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或配备辅助用具,改善其生命质量;向社会 宣传科学知识,消除畏惧心理,给麻风畸残者关爱与扶助。

  6.加强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重点搞好服务,抓住调查需求、 介绍产品、提供咨询、配置服务等环节,沟通供需,培育、规范销售和装配市场,用品用具 供应量达到250万 件;切实提高假肢、矫形器装配人员的技术、服务水平,建立200个装配供应站,为6万名缺 肢者装配普及型假肢;为肢体残疾人装配矫形器15 万例;加强对用品用具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研制开发、推广使用面向贫困残疾人、价廉实用 的普及型用品用具,免费或优惠向贫困需求者提供。

  7.加强社区康复工作,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切实提供康复服务。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 室协助政府有关部门 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制定规划,明确分工,协调实施;各级康复机构(中心、站、点)、康复协会、综合医院康复科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培训骨干,传授方法,提供服 务;以社区为基础、 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幼儿园、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工疗站、社区服务机构、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残 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资源共享,形成康复训练服务网络,开展 肢残人功能、智残人能力、盲人行走导向、聋儿听力语言、 助视器配用、精神病防治康复等训练与服务,完成肢残人功能训练12万例,智残人能力 训练8万例。

  8.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提高人口素质。开展降低出生缺陷的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出生 缺陷干预体系;开展产前诊断,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降 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实现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推行食用盐加碘,为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儿 童补碘,预防因缺碘导致智力 残 疾;加强劳动保护、交通安全等工作,努力减少各类致残事故的发生;广泛开展"爱耳日" 、"爱眼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活动;广泛宣传 ,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科学与安全意识。

(二)大力发展教育,提高残疾人素质

  残疾人提高自身素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本在教育。"十五"期间,大力推广随班 就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在"九五"基础上有较大提高;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特 教学校合理布局;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1.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义务教育入学率在已经通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的地区达到或接近当地健全儿童少年水平 ,尚未通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的地区,入学率要有大幅度提高。

  2.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发挥中心辐射作用,带动随班就读;兴办特殊教育高中, 稳步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残疾人高等教育,鼓励在普通高等院校开设特教专业(班) ;逐步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

  3.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残疾考生的政策,进行放宽体检标准的试点,拓宽残 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扩大高等院校对残疾人的招生数量。

  4.充分发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完善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 ,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在城镇,与就业相结合,提高办学质量和层次;在农村 ,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开展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在特殊教育学校试行劳动预备制。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采取切实措施办好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有计划地在普通 师范 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或课程,提高师资培养质量;建立师资培训基地,培养一批骨干教 师 ;通过集中办班和巡回指导,提高普通学校特教班和承担随班就读任务教师的教学水平。

  6.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助学金纳入义务教育助学金 体系;对接受高级 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减免有关费用,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广泛动员社会 力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 社会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解决残疾孤儿的教育费用。

  7.在残疾青壮年中扫除文盲;继续完善汉语双拼盲文,推广中国手语和数学 、物理、化学、音乐等专业盲文符号,制定计算机等专业手语词汇;研制蒙古、藏、维吾尔 、哈萨克语盲文;积极探索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残疾人教育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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