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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实施方案之八

特需人群补碘宣传教育“十五”工作计划
  我国有智力残疾者1182万,主要由缺碘和遗传导致。缺碘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害,轻者智能低下,重者引起碘缺乏病或残疾。通过开展综合防治,目前,我国基本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性目标,因碘缺乏导致的新生儿智力残疾得到控制。但是,由于我国自然环境缺碘,碘缺乏危害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消除碘缺乏病,预防智力残疾发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为进一步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任务目标
  在缺碘地区开展补碘宣传教育,使特需人群普遍增强科学补碘意识,自觉补碘,预防智力残疾发生。

二、主要措施
1.印发宣传材料
--编印宣传册(折页)、科普读物,向特需人群广泛发放,普及防治碘缺乏病知识;
--印刷张贴画,在公共和特需人群经常活动的场所张贴,扩大宣传面;
--在广播电台举办科普知识讲座,在报刊杂志刊登宣传稿件,进行宣传。

2.制作录像带
  制作消除碘缺乏病、预防智力残疾电视宣传录像带,在电视台、卫生防疫站、妇女学校、婚姻登记处(站)、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妇幼保健院(所)向特需人群播放。

3.举办宣传活动
--利用每年“助残日”、“防治碘缺乏病日”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集中宣传碘缺乏病防治知识;
--组织防治人员深入社区,制作图片展览、黑板报、宣传框窗,举办小型文艺活动,开展宣传。

三、经费
1.中央经费:
  主要用于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人员培训、举办活动、信息交流、制作宣传品、总结评估等。

2.地方经费:
  用于组织协调、人员培训、举办活动、普及宣传、印发宣传材料等。

四、检查、统计
1.检查
  2003年进行中期检查,2005年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2.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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