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政协对《残疾人保障法》进行协商监督

日期:2005-10-17来源:转载点击:1880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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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元谋县第六届十次常委会议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进行协商监督,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省、州有关残疾人工作方面的各项政策,努力构建和谐元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政协元谋县第六届十次常委会议认真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对全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进行民主监督,会议对2000年以来的全县残疾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五年来“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果;残疾人生活状况逐步得到改善;残疾人教育工作有了新突破;康复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残疾人文体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社会环境逐步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
   同时,会议还对今后一段时期的残疾人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宝贵意见:一是建议县委普法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列入全县“五•五”普法内容;二是要求政法部门要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利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折不扣的把各级各部门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四是要求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对残疾人工作的再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配齐配强残联专干;五是要求将县残联纳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把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全县扶贫规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重点扶持;六是要求县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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