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残疾人居家托养工作在实效上下功夫

日期:2011-05-16来源:元谋县残联 作者:普加兵点击:6508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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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残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目标,不断深化和拓展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的内容,走出了一条既符合上级精神,又具有元谋特色的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的路子。

2011年,州残联下达给元谋县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任务数是30户,元谋县残联及时把任务数分解到各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元谋县严格坚持四不准三不纳入的工作原则。四不准即:不准暗箱操作,必须阳光作业;不准优亲厚友,必须公平、公正;不准截留挪用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发放资金;不准敷衍了事,必须手续齐全。三不纳入即:家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任其自生自灭或长期外出流浪的不纳入;没有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不纳入;没有进行张榜公示的不纳入。为确保项目经费真正用在受助残疾人身上,不被监护人挪作他用,县残联明确要求项目经费只能用于受助残疾人的医疗和生活费用,要求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对受助家庭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受助家庭每支出一笔费用,必须认真填写开支时间、支出内容(用于残疾人本人的生活物品或医疗费用)、支出金额等情况,经监护人、监督人和乡镇残联理事长三方签字后上报县残联。经县残联组织对资助对象家庭情况、资金发放、经费支出、项目产生的效益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阳光家园残疾人居家托养项目规范有序实施,社会反响较好。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切实改善了残疾人的生存状况,让残疾人共享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让残疾人活得更有尊严,受助家庭的示范辐射作用得到了发挥,为保障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为社会的稳定、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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